事業單位及人力仲介業者提供移工宿舍之防疫措施
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雇主聘僱移工應落實防疫措施,自110年6月21日起強制規範:
1.工作生活區域應分艙分流分時使用。
2.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同一層。
3.每天對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TOCC。
4.應備有快篩及PCR陽移工隔離空間。
未符合強制規範原則者,2週內完成改善,期限未完成改善者,雇主及受委任仲介各罰鍰6萬至30萬元,情節重大者,廢止聘僱許可。

詳如附件
120210625144245.pdf
........2021/6/25
 
 
 
台南市企業抗原快篩醫療機構
 








詳如附件
120210611153504.pdf
........2021/6/11
 
 
 
6/10 足跡
   

........2021/6/10
 
 
 
6/10 確診
   

........2021/6/10
 
 
 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 頁次:24/78